自由時報 2023/02/15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主管級公務員有申報財產的義務,以避免弊端,有鑑於近年來虛擬通貨日益蓬勃,法務部責令財申法主管機關廉政署將其納入申報義務範圍內,廉政署15日宣布,已著手研議草案,預計下半年度出爐,可望於今年11月的定期申報上路,未依法申報者,最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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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虛擬通貨的範圍越來越大、使用更趨廣泛,加上具有匿名、跨境、便利、時效、迅速、多點提領等特性,追查不易,極易成為洗錢或是隱匿資產的工具,為了避免公務員犯罪、把贓款轉入虛擬通貨,規避申報財產義務,法務部長蔡清祥去年底責令廉政署盡速研議將其納入申報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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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3 E W# ^2 z' n9 {$ n廉政署15日宣布,已著手研議將虛擬通貨納入財申法應申報財產項目,可視為財申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中的「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透過子法定義為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或財物,要求公務員申報虛擬通貨,但詳細條文與立法技術應該如何設計,仍待後續討論,草案最遲於下半年度公告,應可在今年十一、十二月的公務員定期申報期間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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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J" h, @3 R- n廉政署說明,虛擬通貨蓬勃發產,具有高度投機性及相當財產價值的特性,我國考量具有洗錢風險,已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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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2021年發布的「虛擬資產及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風險基礎方法指引更新版」也建議,所有資金或價值的詞彙,例如財產、收益、資金、其他資產,應包含虛擬通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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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指出,財申法的立法精神,就是課予公務員申報財產的義務,故應納入有價的虛擬通貨,使民眾更能了解公務員的完整財產狀況,預防利用職權謀私利,增加對政府施政及清廉操守的信賴,達到透明化與預防貪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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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8 l7 ]6 P) ^' e0 v' Y至於虛擬通貨不易追查,主管機關如何確認公務員有無漏報?蔡清祥直言,後端的違反申報義務,查核上雖然較不容易,但不影響前端的申報義務,他呼籲公務員一定要如實申報,勿心存僥倖,以免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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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署解釋,財申法第12條規定,有申報義務人故意隱匿財產(例如:使用人頭帳戶)而不實申報,處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處6萬元以上12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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