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1/18 被稱為「獵地案」的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弊案,台中地院於二○二一年十月,認定前立委楊文欣等人與富有土地開發公司,透過虛增人頭地主、虛增工程費用十三億多元,詐取市價逾六十億元抵費地,依背信等罪判楊文欣五年六月徒刑,沒收土地九一五○坪,案件已上訴二審。楊文欣等人昨委託律師聲請憲法訴訟,請求停止二審審理,律師表示,這是全國首宗市地重劃聲請憲法訴訟。
: Q p, R3 O/ @3 I% H; g5 R" A
+ l, i) C2 ?1 O) N6 a一審判楊5年半 沒收土地9千坪
; `7 ? ~$ r8 J$ v: k
委任律師黃明展、沈元楷說,自辦市地重劃與公辦市地重劃,是兩種不同制度,自辦市地重劃的法令中,對於沒有明確規定的事項,一律無限制、無差別準用公辦「市地重劃實施辦法」,實質上違憲;不區分二種制度的本質不同,卻無限制、無差別準用,造成法理衝突,這是法律施用上的扭曲。
6 S/ j ^+ b) ~9 k6 i0 x' R `9 J# c* S1 F
律師指出,公辦市地重劃是以公權力為後盾,政府出資興辦,自辦市地重劃是地主集資或民間投資人出資,經由會員大會決議與地主協商,本質是在「私法自治」架構下,以私權契約完成;黎明自辦市地重劃案,台中地院一審把公辦市地重劃的標準,用在自辦市地重劃,忽視兩者本質的差異。
2 C8 }; o y$ Q/ K; ?
, v% \2 K% v3 s
律師認為,自辦重劃抵費地的計算基礎,與公辦重劃的「重劃費用總負擔」不同,卻同樣以「重劃費用負擔總計表」為計算基準,這樣的法律規定造成一審誤認虛增工程費用與拆補費用,影響本案背信罪認定與犯罪所得沒收的數額(土地),判決的法律適用基礎違憲。
9 u/ o1 }6 | q: A: _
& z; K' n* a0 H
一審判決認定,富有公司創辦人林世民,長億集團副董事長(前省議員、前立委)楊文欣等人買兩塊地,登記給四六七人,每人持有面積僅A4影印紙大小,透過人頭地主取得重劃會十三位理事的七席、全部三席監事,之後虛列地上物拆遷補償費、公共設施工程費十三億三千多萬元,向地主詐得四萬二三六○平方公尺(一萬二八一四坪),市價逾六十億元抵費地。
, w) ^* }: q6 m8 ~! R9 Y6 b
( u4 P$ }: a, C2 V)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