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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辱罵檢事官「神經病」無罪 法官:因故情緒失控無犯意

辱罵檢事官「神經病」無罪 法官:因故情緒失控無犯意

自由時報 2022/12/14 楊姓女子應訊涉嫌辱罵檢事官「神經病」等語,被橋頭地檢署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地院以她陳述意見屢遭打斷等原因而爆粗口,主觀上沒有犯意,認定罪證不足,檢方則不服已上訴。4 V5 Z  |! A8 i0 o  R2 v" @

  ~2 H6 x0 t& Z# c. w6 }( I據了解,去年7月15日下午4點多,楊姓女子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右昌派出所報案,指控鄰居在上午9點多意圖開車撞他,涉嫌殺人未遂罪(業經檢方不起訴),案經楠梓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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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z. L3 @8 X今年3月4日中午,橋頭地檢署開庭調查,楊女出庭陳述意見,因不滿承辦檢察事務官受理方式,涉嫌辱罵:「你有神經病,你去看醫生好不好」、「胖子,你聽我講完」等言語,因而被依侮辱公務罪起訴。% k( V; w, W1 z# G& t: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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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法官勘驗錄音內容,楊女應訊態度不佳,未能切題回答問題,但檢事官亦有反覆詢問相同問題許多遍,楊女並有反覆表達電腦螢幕跑掉、抱怨筆錄作太久、被重複的問題打斷思緒、筆錄記載內容與案情無關等,雙方均有不滿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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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楊女曾說:「我不需要回答這些」,檢事官即回覆「那你講的為什麼我要打」,接著她又說:「你有神經病,你有去看醫生好不好,你不要影響我的思緒,行不行」等語,其目的主要應在於表達自身思緒被打斷之不滿,縱使情緒控管欠佳,用字遣詞與社交禮儀也欠妥適,造成檢察事務官不快,但主觀上沒有貶抑其人格犯意,因此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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