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4-20 10:48
只看該作者
《小法典》不治之惡疾
《小法典》不治之惡疾 % Q' T" ^7 k3 x1 Y+ Q, }
更新日期:2009/04/20 04:09 0 h2 D2 Y5 f9 E5 f& ~9 P& A0 a
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7款所謂「不治之惡疾」,需配偶之一方患有惡疾,且達於不可治之程度。所謂「惡疾」,乃夫妻共同生活之障礙而不容易治癒疾病,該疾病或有傳染性,或為常人所厭惡,如花柳病、痲瘋、梅毒等,而單純之不妊症、不能人道、殘廢、雙目失明,均非所謂之惡疾,此有最高法院解釋和判例可參照。 / v3 P+ i8 m1 L; Y
7 p4 t+ }# E0 y+ Z; N# s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