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5/12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今天表示,針對某校園老師疑似對女學生性騷擾事件,已要求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1條規定,務必於2個月內,即6月14日前完成調查。母親節將至,不少「地方媽媽」聞訊,對校方未能善盡保護女學生權益,莫不揪心,也呼籲家長勇於為子女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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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u) L) {1 N* V( |8 `金門某國中老師為女學生拍清涼照事件傳出,地方討論聲沸沸揚揚,尤其子女與女學生年齡相仿的地方媽媽,更感同身受,對該名老師涉嫌濫用師生關係的信賴感,對天真的未成年少女,以請吃東西、給現金、送小禮物等略施小惠的伎倆,滿足其拍攝「搧惑性」照片的私欲,這點最為人撻伐;媽媽們強調,這對小女生建立人生價值觀的路上,恐會有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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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教育處表示,該校4月14日獲知此疑似性騷擾事件,依規定於24小時內進行社政及校安通報程序;學校性平會也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議決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啟動調查程序,另疑似行為人經學校教評會4月26日審議,暫時停止聘約,靜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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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表示,第1時間接獲校方通報,隨即要求學校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等規定嚴加辦理,並提供相關法律規範、法定程序給校方承辦處室,作為督導校方踐行法定處理機制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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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指出,依規定,涉案老師由校方調查,全案由學校調查小組進行案件調查與釐清,基於避免重複詢問原則,現階段以校方調查小組審辦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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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處長孫麗琪說,媒體報導該校連同已畢業學生及在校生已逾20多人受害,也已要求學校依規定將相關事證納入調查,並請學校務必依性平法第31條規定於2個月內完成調查。若學校違反相關規定,教育處絕對依法處置,毋枉毋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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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y' E, m; z2 T) r7 S孫麗琪強調,事件處理絕對以保護學生為最高處理原則,目前學校已對事件中學生啟動輔導機制與保護措施,並進行關懷與陪伴;教育處也對此案成立「學生關懷小組」,視個案狀況安排輔諮中心的心理師、社工師提供必要的輔導處遇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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