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自行車撞汽車後離開不算「肇逃」 警方這樣解釋⋯⋯

自行車撞汽車後離開不算「肇逃」 警方這樣解釋⋯⋯

自由時報 2023/05/27 一名騎單車的婦女在高雄疑似要直接左轉,撞擊直行的汽車後倒地,不料女騎士起身後就騎著單車離開。34歲袁姓男子因此報案指稱,他的汽車被自行車撞擊,對方卻「逃逸」,不過警方解釋,單車屬慢車,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沒有刑法肇事逃逸的問題,但單車女騎士有違規疑慮,將通知單車騎士到案說明。9 K7 L* v% T, ~

8 c) [7 K$ G, ?% Z2 d5 B25日上午約10點半,袁姓男子打電話報案指稱,他的汽車被單車撞擊,對方卻「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騎單車的婦女疑似要直接左轉,撞擊直行的汽車後倒地,婦女起身後騎單車離開。. [, ~' W3 _/ r  w8 @: Q

7 y, y* R" N& Q9 a袁男下車查看汽車毀損狀況後打電話報案,員警到場時,婦女已離開,並向袁男解釋,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單車屬慢車,非動力交通工具,因此沒有肇事逃逸問題,全案以單純車損案處理。% }' y' |. r# V

+ f6 k, T; A5 f  ~警方強調,已掌握騎單車婦女的身分,將儘速通知她到案說明,因單車疑似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將開�0元至1200元。
* G% `3 M2 |" g. V
1 J' Z& _2 A5 ~7 [; l
[發帖際遇]: gravius在紐西蘭泡溫泉泡到昏倒送醫,醫藥費遊戲幣2866元。$ k0 Q% W, Z' T% g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