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8/11 屏東市一名邱姓男子今年5月開車經過屏東市和平路時因為閃路邊違停車輛,車子偏移向左,被後方的車子檢舉「鬼切」,屏東監理站裁�
000元及 扣車牌照6個月,還要記點及講習,讓車主哀號罰好重,屏東縣交通隊表示,鬼切是危險駕駛因此罰責相當重,駕駛人一定要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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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g0 P7 A! S5 j. m3 h這名車主表示,他開車經過屏東市和平路楊家涼麵時,因為有車子及機車違規停在機車道,他為了閃躲才會向左往內車道移動,沒想到竟被後方的車子檢舉「鬼切」,指出道路上經常有突發狀況,認為屏東交通隊的重罰裁定讓他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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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交通隊說明,根據檢舉的影像,這台白色轎車在和平路段行駛,突然向左偏向內側車道,導致後方的車輛緊急煞車,因此後方車主向警方檢舉白色轎車有危險駕車的行為,而檢視影片內容,白色車子經過之外側車道並沒有突出的人或物,所以認為白色轎車的車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屏東監理站更裁定白色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以及2車並行之間隔,突左切到內側快車道,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以危險方式在道路駕駛汽車屬實,該法條處罰金額為6000~36000元,該案裁�
000元扣車牌照6個月,還要違規記點3點並且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