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11/17 國道內側車道應保持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但屢屢傳出過慢阻路情形,而這次引來不滿的竟還是警局巡邏車,後方車輛投訴,據其GPS數據,當時速度少了至少20公里,該用路人是嗆連紅斑馬(國道警車)都不能任意在前方限速,一般警車在國道上卻如此行駛,諷刺說「難道是來當路隊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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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路人阿成不滿指出,本週週間他從高雄經國道三南下,由於車輛稀少,他於內側車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行經國道警竹田分隊門口前,突然發現前方車輛速度相對慢,他只能跟著重踩煞車減速,仔細一看,才發現竟是警分局黑白相間的巡邏警車,而且警車速度一直不快,他就只能跟在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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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 ?1 E( }6 C& U9 ]9 J! c阿成表示,當時他的儀錶板時速是不到90公里,明顯慢過該處最高速限許多,回家看行車紀錄器的GPS,發現當時時速基本都在90以下,由於當時外側有差不多速度的慢車,因此除他以外,還有至少5輛車因前方這台警車只能慢慢開,直到他待外側無車後右切才順暢起來,他說,就因為是警車,還以為前方是有什麼狀況才開這麼慢,但後續卻發現該警車前方完全無車,但前方是警車卻又不敢按喇叭,譏諷是「省道警察上國道當路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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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N* u, ]" u& V0 s/ |由於當時亦有用路人撥打1968抱怨,國道警第五大隊回應,獲報後當時就派遣巡邏車前往了解,但未發現該輛車,後續在更南方的巡邏車也未見車流過慢情形,由於目前慢速車並不包含在民眾可檢舉行為.必須國道警必須利用包括測速器及攝影機的儀器採證,再事後逕行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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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R2 x7 k0 O7 @% y+ B該路段最高時速限制為110公里,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在不堵塞車的情況下,小型車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否則即應切換至中、外側車道;阿成說,理解民車不具備公正測速儀器,直接開罰有疑慮,但他無法接受慢超過20甚至30公里,卻好似沒有什麼罰則可以處罰,尤其又是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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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該分局初步調查,指出該車輛較為老舊,性能普通,當天有被警員駕至屏縣府警局交通隊進行裝備取得,回程除路旁有施工路段較慢外,多依速限行駛,也強調未來將加強教育員警開車上路要遵守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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