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8/21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防疫物資需求減少,原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實施期間至今年8月26日屆滿後,不再繼續實施機動降稅措施,自8月27日起恢復法定稅率20%。 關務署說明,經徵詢相關主管機關意見,考量今年5月1日起COVID-19調整為第4類法定傳染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於同日解編,且截至今年6月止,藥用酒精原料進口數量及藥用酒精產品生產銷售數量均降至疫情前(2020年)供需數量,已無充足供應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物資的要件,因此機動降稅期滿後不再繼續實施。 關務署提醒,藥用酒精原料關稅稅率自8月27日起恢復法定稅率,有關個案稅率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2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而「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以船舶抵達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日為適用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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