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國幣代價 可重判無期
自由時報 2023/02/03 使用或偽造鈔幣消費購物,看似一本萬利,但貪便宜的行為,除了有擾亂金融、造成其他人金錢財物損失外,所涉及的刑責也相當重,偽造國幣最重可判無期徒刑,使用偽鈔,最重判十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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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偽鈔 可判刑10年5 z5 L4 ?2 U7 Q: `. ]+ Z6 ]) B
有人用假鈔買包菸,結果換來三年多的徒刑,有人印製少數偽鈔被抓,被判刑六年,雖然五、六元就能在網路上買到面額一千元的偽鈔,但因台灣民眾的警覺心很高,加上現有偽造的鈔票品質不佳,被抓包的機會實在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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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尾數編號「XD」偽鈔流竄案曝光,主要因黃、張兩嫌持偽鈔支付給外送員、計程車司機,也到便利商店購物;另雲林縣北港一家小吃店也收到兩張一百元紙鈔,摸起來怪怪的,細查發現編號竟是「CQ281880VJ」,由於發現偽鈔容易,加上交易地點多有監視攝影鏡頭,只要追循線追查,很容易就會被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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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表示,法律明定偽造新台幣犯罪行為將處以重罰,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三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行使偽造、變造通用貨幣、紙幣,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貪小便宜,卻得付出極大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