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泰山賣全家持股4大缺失 證期局今天開罰

泰山賣全家持股4大缺失 證期局今天開罰

自由時報 2023/02/14 泰山公司(1218)在去年12月初賣出4萬3300張的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票,遭到大股東質疑賤賣,爭議風波至今尚未平息。不過,金管會證期局今天針對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過程之缺失、總計有四大項,因此,開罰泰山之行為時負責人詹姓董事長48萬元。
1 K. _- B8 C4 D
) y8 @* y4 x0 ?9 a& E根據泰山公司公告,去年12月2日經該董事會決議,出售全家公司股份、不超過4.35萬張;後在12月5日以每股187元,處份4.33萬張,交易金額共計80.97億元,處份利益達54.53億元。
2 M, Z* ~' g! e% F" t  T6 @9 ?/ ?+ L2 d  v4 a! T
但從公發公司應遵守董事會決議之流程,泰山公司派仍有瑕疵缺失,而遭金管會出手開罰。7 A- s7 f: J+ I# [* T9 W3 `2 w' G

- I( ^* l8 n, F1 e( R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查泰山企業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之股份前,第一、沒有依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進行評估並納入會議資料;第二、議案資料僅為一頁持股明細表;第三、會中就部分董事之詢問及要求提示文件亦未提供及補充;第四,列席之會計師及律師於討論及表決時均未離席。
  W1 ^) p, F1 ]" _9 E/ K( D+ N" g3 R' d# V2 ]* p/ g; `
證期局指出,經查泰山當初決議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及第11條之規定,因此,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48萬元。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