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3/25 由民間擬具的「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今天(25日)出爐,對於產業發展與政府監管皆有所著墨,盼能促進我國AI產業發展、建構AI安全環境、保障人民基本權利,並指定數位發展部為主管機關,盼3年內能夠正式進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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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今天舉辦「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芻議)發表說明會」,邀請行政院政委羅秉成、法務部部長蔡清祥、數位發展部常務次長葉寧、國科會副主委林敏聰和立委游毓蘭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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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0 G1 l" G; L% t基金會指出,世界主要國家如美國、歐盟、德國、日本及中國等,紛紛提出應對AI發展的國家策略與規範,例如美國「聯邦人工智慧應用監管指引」、歐盟「人工智慧法草案」、韓國「智慧資訊化基本法」、中國「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顯見各國對AI發展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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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持台灣在全球科技產業鏈的關鍵地位,基金會研究團隊比較各國法制後,制定基本法草案,並參考國內相關組織法規,期許主管機關為數位部。草案除對人工智慧做出定義,也關切隱私安全、勞工權益、公平交易等議題,對產業發展與政府監管皆有所著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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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拋磚引玉 盼打造AI產業護國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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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執行長張麗卿表示,這部草案具有倡議、拋磚引玉的性質,希望此後各界能研議最適合台灣本土的AI法案,在2、3年內正式推出AI基本法,接軌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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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指出,這是一部政策性法律,給予一個方向,因為目前沒有其他版本存在,草案公布本身就有很大的指引效果。他感嘆,「台灣AI立法真的不能再等,我們其實是跟世界競賽,不只歐美,亞洲國家也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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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0 l+ Z4 T0 M, p# V5 j基本法草案包含6大特色:第1,AI倫理原則法制化:明定AI的研發及利用,應遵守自主、保密、安全、包容及透明5大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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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 J3 o1 w$ E第2,以國家高度主導產業發展策略:國家應持續投入穩定及充足的資源,確保預算經費符合所需,結合財稅及金融優惠制度,積極輔導AI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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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強調社會公平與弱勢保障:AI可能對勞動市場帶來衝擊,造成社會資源分配不均,政府應落實對於需要協助族群、勞工權益、及公平交易秩序之保護,並建立必要的救濟及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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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重視隱私及個資保護:為維護人民隱私權益,政府應對AI開發與應用所需的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建立必要的保護及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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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G# l+ ]- B$ S3 ^+ e7 R第5,建立完善的AI監理沙盒:政府應設置創新實驗環境,提供相關研發與利用之安全場域及實驗空間,以評估創新技術的潛在效益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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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依AI產品或服務的風險高低來區分管制嚴寬:政府應建立AI研發及利用之風險評估及監管機制,並依風險高低與程度進行適當管制,以平衡新科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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