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女子提供帳戶給詐團 無罪改判有罪、還要賠償288萬

女子提供帳戶給詐團 無罪改判有罪、還要賠償288萬

自由時報 2023/09/14 邱姓女子提供金融帳戶等資料,涉嫌幫助詐欺集團冒充檢警人員行騙,經地院判決無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依違反洗錢防制法改判徒刑4月,併科罰金2萬元,並附帶民事賠償288萬元。
9 Y5 `9 c" X, r0 W# ?2 K* p. L- ~, n1 F4 c. v. B" k1 F
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12日,邱女將其所申辦網路銀行帳號、密碼等資料,以通訊軟體LINE交付予自稱「夏星」詐騙集團成員後,對方冒充檢警辦案人員,向蔣姓民眾佯稱,因冒領補助款涉及洗錢案,需要自清等語,致使蔣陷於錯誤,被騙288萬元。! v& @" }, z1 T0 H* y' d" M
8 Q3 l7 `  L9 R  Z+ G% o
警方接獲報案後查獲邱女涉案,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地院法官認為她是求職被騙帳戶,判決無罪,蔣附帶民事賠償288萬元部分,一併被駁回,但檢方不服上訴,要求改判有罪。/ F6 Z7 f) f9 h/ I
* W7 T7 c' k+ i# x
高雄高分院調查,邱女沒有任何交易虛擬貨幣,或從事類似性質的工作經驗,僅單純透過LINE與陌生人簡短對話,而未經過面談、徵信或錄取等程序,即獲得高額報酬工作,甚至不需付出任何勞務,也未開始招攬任何業務,就有鉅額資金匯入帳戶,已違常情,因此改判有罪,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2萬元,還要賠償288萬,仍可上訴。
2 M9 X, X7 N7 \% t5 e/ t& b$ r, F& L, j& Q! W9 @" f
[發帖際遇]: gravius獲得大福神眷顧獲得遊戲幣276元。
  Q0 e$ M' Z) b5 ]) X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