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修正三讀通過 智慧局:申請審查更具彈性快捷
自由時報 2023/05/09 為讓商標法案與國際接軌,《商標法》推行多項新制以保障商標權人,立法院院會今(9)日三讀通過《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智慧局表示,新制導入「加速審查機制」,可彈性因應我家企業即時取得註冊商標的需求,審查期有望縮短至2個月,未來新法施行後,商標申請審查更具彈性及快捷,商標申請及權利人也能選擇專業的商標代理人,有助於企業商標布局及提升整體行政效能。) f- _5 R7 n/ A' e
. M+ v2 N; J' Q+ Q. F. l
智慧局表示,近年來商標申請案持續成長,連續6年每年超過10萬類以上,在現有的審查能量下,可能遲延企業獲取註冊商標的時間,影響企業商標布局。
1 F0 i! i& I4 u! s8 V' Y0 x2 R& i0 f% V2 W1 @# B& @
此外,現行商標法只要在國內有住所,就可執行商標代理業務,造成不具備商標專業者得以低價招攬或濫行代理卻無法可管的困境。
3 A" q/ o& t- ?# \" `+ u5 i: h x
為讓《商標法》與國際接軌,智慧局推行多項新制以保障商標權人,包含要求商標代理人具備一定專業能力,始能妥適為當事人審視證據及適用法律,另透過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制度,使資訊透明,易於民眾查詢,可完整保障商標申請人的權益。
, ?+ }) g* a2 b; L# o( g! x8 j n
* s, C) g# h6 E- G) c智慧局說明5大修正重點,首先是增訂商標註冊申請案的加速審查機制,包含加速審查的依據及其適用範圍。( c/ P+ T' P/ t% \# j- a' |: X
, C. Q& [! O5 T+ I3 P' w4 o第2,在建立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以及保護既有商標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益上,智慧局指出,具備商標專業能力者得充任商標代理人,並應經登錄才能執行商標代理業;商標代理人的管理措施,授權由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加以規範,並備置商標代理人名簿供外界查詢。此外,智慧局新增過渡條文及其申請登錄的期限,明確保障新法施行前已從事商標代理業務者的工作權益。
P: n, `; r& @7 L$ M: [, v1 m) v9 h6 ]3 K6 m p
第3,簡化商標權人受海關通知進行侵權認定的程序,智慧局表示,為配合財政部關務署簡化邊境保護措施作業程序,商標權人可透過海關平台提供的照片檔案先行判斷,有必要再親赴海關進行侵權認定。* h+ z4 ^0 K: _6 o1 _" Q2 r
) y J9 h9 f: P! i# F: k" k: B
第4,在增訂適格的申請人主體方面,因應商業主體於市場經營的實際需求,明定合夥組織(如律師、建築師事務所)、依法設立的非法人團體(如寺廟、協會、產銷班)及依法登記的獨資或合夥商號可以作為適格的商標申請人,並取得訴訟主體資格。
. s3 x$ Z" l7 ~1 ]0 E5 @5 T8 Y3 ?) k
第5,智慧局長廖威廉說明,新法參考國際相關立法例,引進加速審查機制,申請人有即時取得權利的必要時,得敘明事實及理由,繳納加速審查費後,由商標專責機關進行加速審查,加速審查時間有望縮短到2個月。
! `0 v! m# D- W! @9 C$ i! Q- z9 G' T2 ?) u& X E2 Q, ^
另外,對於侵權案件中有關「指示性合理使用」的抗辯,因現行法個案解釋上,易生適用疑義,因此明定特定情形使用他人的商標時可主張「合理使用」的適用要件,避免商標利用人動輒涉訟,影響商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