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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央行建議穩定幣納管 支持虛擬資產專法

央行建議穩定幣納管 支持虛擬資產專法

自由時報 2023/10/01 管會九月底公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與江永昌倡議應該訂定虛擬資產專法;中央銀行長期關注虛擬資產議題,最新報告建議可參考主要國家作法,修訂相關規範,將穩定幣納管,長期可考量訂定專法方式,就虛擬資產相關產業及服務提供業者訂定全面性的監管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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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目前全球共有一四八種穩定幣,總市值約一二四四億美元(約三.九八兆台幣),占全體虛擬資產市值約十二%,穩定幣市值前五大皆為美元掛鉤穩定幣,占穩定幣總市值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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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指出,交易平台原利用穩定幣在虛擬市場提供存款、借貸、投資及轉帳等類似於傳統金融業務,以獲取利潤,與實體經濟關聯較低;但現已進入實體經濟作為支付工具,一旦使用規模擴大、應用場景增加,並廣泛用於跨境支付,將影響現有支付與金融體系的健全運作;因此,作為支付用途的穩定幣應接受與其他支付工具相同等級的監管,以確保穩定幣的安全可靠。4 `; X# R% Q0 g( s& C7 o. Z6 L6 U

9 N7 }+ l8 q- f5 {' s/ ~# c) t% V; Q近期主要國家陸續著手修訂支付法規或訂定專法,對於穩定幣的準備資產、贖回、資訊揭露、資本及資產區隔等均訂有相關規範,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並促進金融穩定。例如日本、新加坡修訂「支付服務法」,英國修正「金融服務及市場法」,歐盟另訂專法MiCA規範,針對單一法幣掛鉤的穩定幣,歸類為電子貨幣代幣,適用現行電子貨幣(類似我國電子支付)的法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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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已指定金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的虛擬資產平台主管機關,且金管會日前已公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央行建議,穩定幣即具支付性質的虛擬資產,其發行及業務營運將涉及我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範,建議可參考主要國家之作法,適度修訂相關規範、將其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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