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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騎共享機車酒駕害業者被吊照 法院撤銷處分

騎共享機車酒駕害業者被吊照 法院撤銷處分

自由時報 2023/02/09 台北市1名吳姓男子去年4月間騎乘共享電動機車「GoShare」被查獲酒駕,造成提供「GoShare」服務的睿能數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被桃園市交通裁決處撤銷該車牌照2年,睿能公司不服提出申訴,主張已盡監督管理責任,且吳男是借用他人帳號騎車,不能歸責該公司,仍被交裁處駁回;睿能公司為此提起行政訴訟,桃園地院審理後,以難認睿能有未盡監督管理義務,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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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G* [1 K7 D6 U8 `9 R「GoShare」共享電動機車由開發Gogoro電動機車的睿能公司提供租賃服務,民眾只要用手機下載「GoShare」APP,上傳駕照及填寫基本資料,成功申請帳號後,就能用手機尋車、租車,於指定的服務範圍內行駛。" D) N1 i) _  T) _"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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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公司提起訴訟指出,「GoShare」使用條款與騎乘應注意事項,均禁止承租人將機車交給契約之外的第三人駕駛或超載,對於酒駕、無照駕駛和出借帳戶給他人使用等情況,將予以永久停權處分,已克盡監督管理責任;吳男是借用他人帳號租用「GoShare」服務,與該公司並無租賃或任何法律關係,該公司也無法預見吳男違法使用的可能性,其酒駕行為不能歸咎於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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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查,睿能提供線上租賃車輛服務,只能依帳號資料進行監督管理,在此營運模式下,無法確認實際騎乘機車者是否為帳號持有者本人,也不可能逐次查核,而睿能在契約中載明禁止酒後駕車及將車輛交付第三人使用等,顯見已在能力範圍內,善盡監督管理義務。* ?2 h! |# t3 f; H(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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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吳男使用他人帳號租用「GoShare」共享機車,自身並未簽過「GoShare使用條款」及相關規範約定,而酒駕情事也不是睿能可以預見,因此難認睿能有未盡監督管理義務情事,認為原處分確有違法不當,應予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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