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車號不同又「飄移」眼尖警查獲15包一級毒品嫌犯嚇綠臉
自由時報 2023/01/21 一部車竟有2個車號!陳姓男子晚上開車出門,卻被巡邏員警發現,前、後車牌的車號竟不同,隨即趨前攔查,此時陳男竟加速逃逸,直到擦撞小貨車才停下,警方從車內查獲分裝的一級毒品海洛因15包,並發現車輛懸掛失竊車牌,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竊盜等罪將他移送新北地檢署,將持續清查毒品來源及釐清有無涉販毒等不法情事。1 p# U- W) {. \* E3 q% d8 a/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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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海洛因被列為第一級毒品,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一級毒品,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若只是單純持有,沒有販毒,持有第一級毒品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若施用第一級毒品,則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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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9日晚上9時許,40歲陳男開黑色轎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途中遇到巡邏員警,他疑似因車上藏有毒品而心虛,出現閃躲員警的「飄移」舉動,因而引起員警注意,此時員警發現他的轎車前、後竟懸掛不同車號的車牌,隨即趨前攔查,未料陳男竟加速逃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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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陳男行經新北市浮洲橋側車道,逆向準備逃往環漢路時,不慎與從環漢路行駛進側車道的小貨車發生碰撞,陳男肇事後隨即棄車逃跑,狂奔大約30公尺,隨即被支援的警網逮獲,並從其轎車的後座,發現15包一級毒品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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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發現,陳男的轎車前車牌號碼為失竊車牌,後方車牌號碼也與轎車的引擎號碼不符,也就是俗稱的AB車,懸掛其它車輛車牌涉違規的部分,後續將開罰單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