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報「文旦倒掉」等2新聞未查證挨罰160萬 中天敗訴確定

報「文旦倒掉」等2新聞未查證挨罰160萬 中天敗訴確定

自由時報 2022/12/22中天電視所屬中天新聞3年前報導「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等2則新聞,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分別裁處60萬、100萬元,�0萬元罰鍰;中天電視主張已盡查證義務、也未損害公益,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2項處分均於法有據,今天(22日)判中天電視敗訴確定。7 P5 |6 L. |9 O
" E2 i' y* R# g0 H+ a9 `
判決指出,中天新聞台於2019年2月28日8時11分播出「百美超商簽約險破局靠李佳芬"一句話"神助攻」新聞,在次新聞標題出現「協助?盯場?直擊星國大使忙低頭回報」的節目內容,於8時11分44秒出現記者以肯定語句提及「卻出現有人來盯場」及其後則進一步質疑「但是這樣的舉動也不禁讓外界多加聯想,到底是協助談生意,還是來盯場?」等報導內容。9 n0 s8 p. ~. ~' m. l

" Y0 C% [2 H5 V% {* p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定,中天報導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處罰鍰新台幣60萬元。
: O* k) W4 i, T4 y
9 D2 V3 v! T) b4 ^6 ]另外,中天新聞台於2019年3月8日14時至16時「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提及「去年文旦滯銷棄置達200萬斤」部分,也被NCC認定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致損害公共利益,依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第53條第2款規定,處罰鍰100萬元。% ^$ z/ E% j3 u9 y' P4 R7 ^

. ]: s: o0 x( O" E& ]中天電視認為,中天新聞製播2019年2月28日、3月8日的兩則新聞,均已盡事實查證義務,且未損害公共利益,NCC相關裁罰均屬違法,應予撤銷。
9 N5 ~5 I$ @6 ^& }+ \- i1 K0 u, P. A# }7 v3 x, W; k
中天電視針對中天新聞3月8日的文旦滯銷遭棄置的新聞詳細說明,2018年台灣文旦嚴重滯銷,為避免類似情況重蹈覆轍,才製播該新聞。中天新聞強調,縱使事實上沒有「200萬斤」的柚子遭滯銷棄置,而僅有「183萬斤」、「102萬斤」、「53萬斤」等的柚子遭置,但該新聞的目的是使閱聽者得藉由節目內容,得知柚農的困境,以期政府機關介入、協助或輔導,以解決農民的相關問題,並未損害公共利益。
% i; p" p% v' f) ~# Y3 F2 `9 S3 x& Z0 U. F+ G1 a! }. M* q! r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就2019年2月28日新聞報導而言,中天新聞的記者在現場採訪時,已經看到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官員,應可就近向官員查證,卻不予查證,且編審台也未發揮編審職責,未加以查證,一方面未能完整呈現事實,影響民眾知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對被報導者不公平,其過失違規行為甚為明確,裁罰無誤。  U9 J- w3 S- V3 @
0 _: H: z3 \4 }* E- t4 J) j2 E& V
另外,針對3月8日節目所指「去年文旦遭滯銷棄置達200萬斤」新聞,中天新聞也未善盡查證責任。NCC認為,節目播出相關對話如「謝龍介:對對對,很多,沒有錯,200萬斤大概是我們150個貨櫃滿滿的文旦,倒在溪邊腐爛」、標題出現:「大陸不買了,柚農陳大哥:文旦丟在曾文溪超過200萬斤」等,中天新聞在製播前未向主管機關農委會查證,僅以受訪者個人意見做陳述,也在查證事實前貿然下標,也未就查證事實進行平衡或查證報導。9 B- K) Y! W) y1 n6 }

6 @" u3 O5 B% V" m* p# w7 M北高行綜合認為,農產品銷售事涉農民與消費者權益甚鉅,與公共利益有關,中天新聞未持續查證,使訊息影響農產品交易秩序損及農民收益,原裁罰處分無違誤,因此均判中天電視敗訴。$ H( M' I+ R  T6 y6 c

6 j# ~% |+ [1 D. l) N: g" U+ l中天電視不服,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支持北高行判決適當,今天判決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K- C+ n  |8 @& ^
5 n( n5 Q$ M, `
[發帖際遇]: gravius請所有人吃麥當勞荷包狂噴遊戲幣780081元。- C* {( D9 V* U# v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