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高雄 竟被舉發在新北違規/烏龍罰單申訴3個月 討不回公道
自由時報 2022/12/20 高雄朱姓男子七月接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告發單,指他騎機車行經關渡橋時,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但罰單註記的違規日期,他根本不在北部,而是在高雄上班,他線上申訴遭駁回,不死心再申訴,並檢附監視器畫面證明當時不在場,至今三個月仍得不到回覆,朱先生無奈表示「行政效率很糟糕」;直到昨天記者採訪披露,淡水警分局才坦承車牌號碼誤植,不過卻稱,民眾第二次申訴結果,九月廿二日已通知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但交通局說,查不到有收過這封文件,雙方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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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投訴本報 淡水警分局坦承誤植車牌( U2 O' L, b) o6 R
朱先生投訴本報指,今年七月廿日收到新北市淡水警分局的告發單,指七月十二日下午五點廿六分,他騎機車在淡水關渡橋上往八里方向,因變換車道未依標線指示而開單告發,但根據警方提供的民眾舉發照片,照片中的違規機車車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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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說,他的機車一直在高雄使用,從未在新北市上路,他第一次七月廿七日線上申訴,淡水警分局八月廿九日回覆「舉發無誤」。第二次他調閱上班處銀行的監視器畫面,正巧罰單違規時間,監視器拍到他騎機車進出的清晰影片。8 k2 r* S |+ \9 D a5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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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九月六日線上再次申訴,並附上影像佐證,但至今已三個月卻得不到回覆,他無奈地說「如果沒有這些影片,他真的要含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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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不滿地表示,民眾舉發的照片模糊不清,經陳情申訴後為何要一直擾民,已經三個月了,行政效率竟如此糟糕,「六百元罰款不是很多,問題是非戰之罪」。9 m% r: v8 r6 s, X) a6 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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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報披露後,淡水警分局昨表示,經再次檢視畫面,影像內車牌由於光源反射,導致員警誤植違規車輛車號,造成民眾不便,深感抱歉,員警疏失部分將依規定懲處,也會主動函請權管機關撤銷該舉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