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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判決前的空窗期 法院「暫行安置」彌補

判決前的空窗期 法院「暫行安置」彌補

自由時報 2022/12/16  對於患妄想症的男子砍殺鄰婦重傷,卻未被羈押一事,一名法官直言,判決確定前無法強制監護,法院應另下「暫行安置」裁定,才能杜絕外界和受害人擔心黃男趴趴走可能會出事的潛在危機;伯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陳宗豪亦認為如此才能避免再犯。  M0 [% z2 a2 G

# k6 I9 L( @: w- O受害人謝女昨天質疑,被告黃男沒被羈押,還住在樓下,她嚇得一直躲在親友家,不敢回家。法界人士說,本案可上訴三審,全案定讞前,黃男若未獲衛政單位認定須再強制治療,就可繼續在社會上生活一段不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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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可視情況依職權裁定2 d! \8 U- Y% F# [- ?; W. w2 ^' u' j
一名資深法官說,本案一審法官判決認定黃男有受監護必要,等同認定他有住院接受強制治療的需求,過去因為法規密度不足,才會有空窗期,而今有了「暫行安置」制度填補,法官應可依職權或接受檢察官聲請,裁定命黃男先至適當處所接受暫行安置,每次六月,累計最長不可超過五年,等到判決確定之後,檢察官可再視情況決定,是否向法院聲請減少一部分或全部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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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檢察官說,法官未下暫行安置裁定,等於認為治療無急迫性,但又判黃男接受刑前監護,感覺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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