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不滿單位異動臆測全因沒樂捐 汐止分局:子虛烏有、傷害家屬
自由時報 2022/12/11 新北市警汐止分局一名許姓警員原任職於拖吊場,近期因分局進行勤務調整,將他調進交通分隊內輪值,卻引起許員不滿,認定是因同事逝世,自己因200元捐款,會影響購屋計畫,沒有配合樂捐,得罪長官才被調職,分局處理不公,向媒體投訴後,決定提辭呈「不幹了!」汐止警分局指出,許員指控不實,並未強迫同仁捐款,此投訴已嚴重傷害家屬,職務調整則為整體考量,也尊重許員決定。! x% K! D3 t5 F0 j
7 A3 X/ R% d8 a8 i許員向媒體投訴指出,有學長因故逝世,警局發動同仁間的樂捐活動,但因200元捐款影響存錢購屋,無法配合,沒想到事後,更被調到交通分隊內執勤,長官表示不捐會影響考績,讓人感到憤恨不平。9 ]6 U8 P, R' Z3 W1 [
- L9 d% f: D3 R0 H$ `許員還稱,調到交通分隊後,分隊長非但不給自己請病假,還要求得參加聚餐,更發現有學長上班補眠,甚至利用修車機會浮報維修費,涉嫌貪瀆,目前已檢具資料向廉政機關舉報。. k( H3 R3 P: q6 s
: q) g: g: B, R9 v) h分局同仁指出,許員原先任職於拖吊場內,每日僅需出勤8小時,卻被其他同仁發現有脫班的情形,且調回交通分隊後,就開始請病假,對於分隊工作較無法適應,不排除是許員不適應交通分隊需輪值的上班模式,一時無法調整才會臆測分局刻意刁難自己,進一步向媒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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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 W4 C# |: D1 e0 L- c6 Q汐止警分局表示,警局發動樂捐,不會要求同仁一定要捐,更不可能出現不樂之捐;許員的說法已造成家屬傷害,若真有長官強迫同仁捐款情事,請其提出相關事證,分局定會追究責任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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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_+ y) }& s8 e: y+ j3 `另同仁間的職務調整,是經過通盤考量,並非專為個人量身調整,絕對不可能與捐款有關,純屬許員自行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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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r/ q5 U \- A! U7 Q5 e. U d; M此外,有關許員提及的浮報維修費及同仁上班補眠的情形,經初步調查之後,均符合相關規定,若許員持有證據,非常希望他能夠提供給分局偵辦,絕對會依法究責;有關許員宣稱無法請病假部分,經調查得知他於11月30日提出診斷證明後,已同意其連休11日的病假,並無不准假的情形。至於許員揚言辭職,分局也給予尊重,只要提出就會協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