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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5-5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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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員要求停車費銷單 北市府:已記過調職
稽查員要求停車費銷單 北市府:已記過調職! |9 f/ ]2 s7 i5 V
更新日期:2009/05/05 14:59 % M N' j; ~( E
(中央社記者楊一峰台北5日電)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李彥秀、王正德今天在市議會舉行記者會,質疑北市府1名外勞稽查員要求取消40元的停車費。勞工局表示,已送政風處調查並記過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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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科長吳海燕表示,該局收到投訴後,3天內進行了解,5天內將其送往考績會處理,並將全案送交政風室調查,1星期將她記過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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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v. X6 o4 y/ ^秦儷舫、李彥秀表示,接獲1名吳姓市民投訴,今年3月19日下午1名勞工局的女性稽查員,在廣州街附近被開停車單後,打電話給停管處人員,指稱開單不公,要求派員到場處理,當停管處人員到達現場後,剛好在附近的吳姓民眾把玩手機,這名稽查員質疑民眾涉嫌拍攝她的照片,要附近的警察對吳姓市民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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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德質疑這名稽查員連40元的停車費都想銷單,是否在執行本身職務時,有不法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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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詢問勞工處後得知,這名稽查員是就業安定基金派至勞工局服務的外勞稽查員,執行外勞業務,該部門現有47名就業安定基金派來的人員。這名稽查員被投訴後,已經被記小過調內勤工作。' D* |) e) s, {" g4 Y6 f+ 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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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a: A* b* f6 u* b秦儷舫等議員表示,儘管這名稽查員的薪水是中央發放,市府仍應妥善管理,不適任者不應在職。980505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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