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5-1 12:35
顯示全部帖子
立院初審自來水法 節約用水將可享折扣
立院初審自來水法 節約用水將可享折扣
" C+ e9 u# T2 s; U" l 更新日期:2009/04/30 18:35
5 \+ A3 _9 N, w/ y* [8 x2 [3 y A-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了鼓勵節約用水,如果用戶的用水度數減少,可望獲得折扣。另一方面,台北市和桃園石門水庫的少數自來水用戶,則每度用水可能增收五毛。(李人岳報導)" B! |. V! [0 V0 \9 s! Q( a
" X( F+ l7 X0 R8 ], ^4 S
n; j4 A" B7 r. }, x8 K P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0日初審「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修正第59條的立委郭素春表示,為了鼓勵節約用水,如果自來水用戶的使用度數,比上年度同期相比呈現負成長,就可以給予費用的折扣。! S8 N4 t8 Y+ ~: ]
3 D+ }6 @ G- E
9 [* D9 i# ]2 v- ?! d; u0 _9 T另一方面,針對第12條之2「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費的規定,由於台北市與其他縣市的水費始終存在差異,因此立委廖婉汝提案,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除了依規定附徵的費額之外,應該另外加徵用水量4%費額,作為保育水資源的經費,廖婉汝估計,每度會增加0.2元的水費。不過朝野立委在審查時又另外加碼,修改為每度加增0.5元的水源特定費。根據初審的內容,台北市及桃園石門水庫的少數用戶,每度將可能增收新台幣0.5元。1 [7 n4 t& z$ ? k
% g) q# c0 g# j( j
' T* r# m) M* g I
另一方面,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和無黨團結聯盟,分別針對原住民地區的水源回饋費提案修法,不過委員會決定這部分條文,暫時保留交付朝野協商。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