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
大
中
小
發表於 2009-5-1 12:35
顯示全部帖子
立院初審自來水法 節約用水將可享折扣
立院初審自來水法 節約用水將可享折扣
% J) l* {! e; s2 J 更新日期:2009/04/30 18:35
, y/ F: _5 H9 V; C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了鼓勵節約用水,如果用戶的用水度數減少,可望獲得折扣。另一方面,台北市和桃園石門水庫的少數自來水用戶,則每度用水可能增收五毛。(李人岳報導)
! K b1 j6 z. x) N e G; [" `5 ~. U: k" I
' k$ g" F- @" T2 M6 l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30日初審「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案修正第59條的立委郭素春表示,為了鼓勵節約用水,如果自來水用戶的使用度數,比上年度同期相比呈現負成長,就可以給予費用的折扣。
7 k) R* O! E; O1 y( @
% {) C" ]* F3 `2 m$ c- o' I9 N
( a; n4 w1 U5 A( B另一方面,針對第12條之2「水質水量保護區」回饋費的規定,由於台北市與其他縣市的水費始終存在差異,因此立委廖婉汝提案,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除了依規定附徵的費額之外,應該另外加徵用水量4%費額,作為保育水資源的經費,廖婉汝估計,每度會增加0.2元的水費。不過朝野立委在審查時又另外加碼,修改為每度加增0.5元的水源特定費。根據初審的內容,台北市及桃園石門水庫的少數用戶,每度將可能增收新台幣0.5元。( n f$ f7 O- j4 F( [8 k
) V- y. T# z, z/ N
2 q0 H" P# |* \# N" k" [; s另一方面,原住民立委孔文吉和無黨團結聯盟,分別針對原住民地區的水源回饋費提案修法,不過委員會決定這部分條文,暫時保留交付朝野協商。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