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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4-15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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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想天開? 藝人討節目「重播費」
「藝」想天開? 藝人討節目「重播費」9 j! `; a8 q7 l6 ~+ n
更新日期:2009/04/14 20:40 郭岱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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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F- c# P2 ~1 H5 T* j% L9 W& N9 _1 m$ p從演藝圈轉戰政壇,立委余天心繫演藝人員權益,舉辦公聽會,要爭取綜藝節目、戲劇節目重播時,演藝人員的肖像權和著作權,換句話說,節目重播的時候,藝人能夠領到一筆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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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Q% T9 z5 ^" O7 q老藝人齊聚一堂,可不是演藝工會在辦同樂會,立委余天幫演藝人員爭取權益,希望未來電視台重播綜藝、戲劇節目,藝人也能主張自己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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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余天:「不管是製作單位或電視台,他就先給你簽一張單子,叫做放棄你所有的版權,這不合理的,那如果你不簽,那你就不要來上,電視台重播(節目)問題,他必須要至少有點,看看百分比嘛,付費。」 r& p& r4 W3 ].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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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人員也大聲疾呼,希望政府、主管單位和電視台能一同思考,未來工作契約簽訂,能有合理化的條款規定。藝人李亞萍:「不給糖吃,我們就搗蛋唷,我告訴你,我們盯得很牢唷,演藝界,我們的『殺很大』。」3 c: D$ O6 Q. v# R
. t9 r& x W6 z) j4 p9 [藝人恬娃:「電視台8點檔的連續劇,廣告都砍得很厲害,他們本身都快要不行了,所以要爭取的話,我想是很困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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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C* J3 O7 g/ }% q. ^; g# q新聞局、智慧財產局和NCC都對建議樂觀其成,電視台代表則是全都悶不吭聲,想解決目前演藝圈勞資關係不對等,改善製作單位將著作權一把抓的情形,恐怕會是條漫漫長路。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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