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鳥事一樁!男當街持槍射擊嚇壞路人 警一查是找鸚鵡「水彈槍」

鳥事一樁!男當街持槍射擊嚇壞路人 警一查是找鸚鵡「水彈槍」

自由時報 2023/11/06 桃園市中壢區鄰近中北路二段與華美一路口傳出有人持槍射擊,引發恐慌,中壢警分局獲報全副武裝,循線在附近幸福市場旁逮捕持槍的50歲郭姓男子,郭男指稱因朋友養的鸚鵡飛走,於是利用網路購買的水彈槍「開槍打鳥」,以便循逃家鸚鵡的GPS沿途找鳥,警方查驗後鬆了一口氣。
: k) ?$ u9 n, n, L8 r7 D; R' T7 m0 L8 Z
中壢警分局仁愛派出所所長黃智勇表示,有民眾今天上午報案在中壢區新中北路二段的幸福市場旁,目睹「有人持槍射擊」,當時市場採買人潮眾多,擔心引起恐慌,尤其2024大選將近,警方如臨大敵,攜帶防彈裝備分工到場查緝,警方循線追查,在1個小時內帶回持槍郭男偵訊。- z; n9 t: Z% N% z

2 ^4 f6 W, z7 h  P! v郭男指稱,因為友人飼養1隻金剛鸚鵡飛走,為協助友人追尋鸚鵡,利用網路購買這把水彈槍,騎著機車,循著鸚鵡身上的GPS沿途尋找,只要看到有鳥停在電線桿,就開槍把鳥嚇飛走,透過此舉可讓鸚鵡在高空中聽到主人的呼喚,最後飛回主人手上順利回家,未料引起虛驚。
* ]: W; Y, g/ ~$ |6 }3 _( R  ?2 r' Y. y
警方發現,郭男拿水彈槍射擊的角度,一下子朝天上、一下朝向大街上,就站在馬路中央,就算是水彈槍沒有殺傷力,民眾並不知情,舉槍射擊姿勢,才會嚇壞附近民眾報警,訊後將郭男函請桃園地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
2 t& L2 S2 m7 U3 q1 p( T/ q) I* u" ?6 F5 R
警方呼籲,民眾沒有正當理由請勿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在街上行走作出射擊姿勢,以免嚇人觸法;時值總統大選期間,警方除堅守行政中立,對於選舉暴力絕對零容忍,將貫徹嚴正執法決心,加強維護治安,致力查賄除暴,全力達成選前安穩、選日安順、選後安定等三大目標。5 I* Y: \' \, b7 E( i* M* B: L
  F' g/ p" ^& {4 Z' G3 [
[發帖際遇]: gravius擔任服務員獲得顧客小費遊戲幣5元。
& {$ _9 i, G' a9 P3 K; h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