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9/12 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案。金管會查核出兩家業者,包括:富邦投信及保德信投信的基金經理人利用職務之便,透過他人戶頭買進基金相同投資的個股標的等重大缺失,因此,分別開罰富邦及保德信180萬元、120萬元。
- D* b0 a; v6 G( I0 `- A
* v! {* J% g4 o+ c4 `& a6 S9 x: ^為整治國內基金經理人涉及以人頭「跟單」或炒股弊案,金管會針對數家投信機構進行專案金檢,這次並揪出有兩家共三位基金經理人透過他人帳戶,利用職務之便,找尋投資標的、圖利自己。
* k( C @4 | \( K( Y: {! z
8 `( `9 d2 a* W( j) J d& |
「這是投信機構的大忌!」證期局主秘尚光琪直言,投信事業為管理眾人資產,屬高度監理之金融特許事業,業務經營應建構在誠信的企業文化與高標準的業務行為準則基礎上;因此,我們對於違法之公司及個人,將予嚴懲不貸,避免少數從業人員行為,影響投資人對國內資產管理業之信賴。
3 n1 ^* R+ a. ~0 }" M
) t4 T& _" l J% T
在富邦投信方面,金管會表示,該公司林姓與賴姓2位人員在擔任基金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之消息,且於所經理基金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特定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2人的個人交易皆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由於富邦投信內稽內控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也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已影響基金業務之正常執行,因而開�

0萬元。
! Q8 ?; g7 v% n8 ^% N; b5 g+ |1 F& j) a( E. w1 E8 r
在保德信投信方面,金會指出,該公司有一位賴姓人員於擔任基金(或投資)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之消息,於基金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卻利用他人帳戶為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由於內稽內控未能有效查核督導基金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為,也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因為人數只有一位,開�

0萬元。
7 N) T# s' P5 t% _1 c5 X0 }* G, i% n6 M
尚光琪強調,金管會將持續強化利益衝突防範機制、投信事業內部控制制度及從業人員遵法意識與行為紀律,以確保落實公司治理及維護資產管理專業形象。
# A+ H" |5 ^6 X3 `2 E
/ ~" f* d( n2 F$ V( ?. L% p(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