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夫病逝留300萬存款給父親 妻提告爭產敗訴

夫病逝留300萬存款給父親 妻提告爭產敗訴

自由時報  2023/08/27 屏東縣劉姓男子數年前因癌症過世,留下330萬餘元存款給父親,但妻子認為該筆婚後所得理應由她繼承因而提告,公公與媳婦對簿公堂,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後,認為劉男所留存款歸死者父親所有;全案可上訴。& }! a" u7 O1 b4 R! L; O; A: \* a  H
, {: I1 W" @' C% Z
一審結果本月(8月)出爐,判決指出,劉男與金姓妻子結婚20多年,2019年男方胰臟腫瘤惡性及肺炎等疾病住院治療,同年10月死亡;金女發現,丈夫過世前數日曾有數筆�0萬餘元現金,轉往劉男父親帳戶,加上一筆110萬元存款,均應由她繼承。1 x' [& n: U4 w. f6 J" `5 D/ r' R

5 Q* x, W, N/ a但是劉男父親表示,兒子死前因病久臥病床,積欠醫療費、看護費、他人代墊的生活費等,並支付喪葬費,負債甚多;這些費用均由他墊付。
( G1 ~6 ]& h- l# ^; G. Y6 g3 _9 y. Q; P6 f
劉男父親還拿出劉男生前簽署的財產託付同意書,顯示錢轉至父親銀行帳戶代為管理,用於其醫療費用、喪葬費、看護費、生活必需費用及償還債務等支出,若有剩餘金額,留給父親作為養老用,盡為人子之孝,立書人欄還有劉男簽名。
( j$ u9 P) x2 U  [# o9 E8 `, j, i- o$ Y+ \
劉男生前所住養護中心的負責人母親是見證人,也到庭證明,指看過財產託付同意書,劉男當時意識清楚,並在同意書上簽名,當時看著他手在發抖仍努力簽,還開玩笑對他說「簽的那麼爛」。
+ |0 a: X9 [7 r6 \# L* E
- R" g0 [3 f4 G6 L! r$ V' q法官審酌相關證據及證詞,並調閱金女出入境資料發現,夫妻兩人結婚後,女方常年離家,未與丈夫同住,對其生活起居不聞不問,連因病住院或最後在養護中心療養時,也未前往探視,遑論給予生活照顧。最後認定劉男死前已移轉財產,因此女方無財產可繼承。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