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6/06 陳姓男子花3千元到新竹縣買春,卻被發現裡面摻有玩具鈔,幫私娼寮圍勢的3名男子持球棒痛毆陳男,還剝光衣服強逼說出密碼,提領與匯款�

萬2千元,新竹地院依結夥強盜罪將3人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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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調查,陳男108年6月21日晚間前往新竹縣尋芳,結果給應召女的3000元中混雜有玩具鈔票,許男等3人各持球棒,以使用假鈔為由,分別以徒手及持球棒痛毆打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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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x5 ?/ p$ o! `0 [. ~* ]陳男不僅被打成遍體鱗傷,許男等人還逼他把衣服全部脫掉、跪在彈簧床上,趁隙翻找陳男的皮包及手機,強取手機、金融卡及身分證、健保卡、駕照,隨即要求陳男將手機解鎖,並逼問金融卡及網路銀行帳號密碼,並恐嚇稱「把你押走」、「要打斷你手腳」、「麻布袋準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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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o' o, _$ j; h8 n, @1 t陳男原本不供出密碼,即遭眾人毆打,最後仍受不了只得說出來,3人於是提領其現金28萬2千元,另轉出9萬元到歹徒帳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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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酌被告3人無視國家查禁媒介、容留性交易行為,破壞善良風俗,敗壞社會風氣,誠屬不該;又正值青壯,身強體健,不知勉力謀事,依循正途以獲取一己所需財物,竟結夥攜帶兇器強盜犯行,堪認其自我檢束能力低弱,且不尊重他人財產權,不只造成被害人財物損失,猶使被害人心理安全產生極大威脅,並受有身體傷害,且對社會治安危害不輕,最後分別以結夥強盜判刑3年7月到3年9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