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政府機關、公立學校設「公職律師」 法務部說明4大重點

自由時報 2023/05/23 立法院23日三讀通過「律師法」修正案,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主管機關法務部說明,新制可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協助政府機關與公立學校在推動業務時,能妥適處理法律與因應訴訟,修正案共有4大重點如下:
- e1 ]) A  k9 h- r" Y# N3 z% K" {  ~3 G2 h& E* |
一、公職律師專任於政府機關、機構或公立學校。
0 T/ c( N6 Q% l; z, U4 w: O9 q. y* T  k, @$ c- k$ l" l* ~. I! @
二、公職律師以律師名義辦理法律事務。7 N  ?, d, n. U/ _- _& s7 Z

; a! b0 \0 t( n三、公職律師兼具公務員及律師雙重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及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  {  _7 U& U4 ]; N( b2 B
1 q" G3 O. Y1 @. a
四、公職律師應加入律師公會。
. u9 {: `1 L4 |& ~) X$ o' P& k& _: s8 C* Y
法務部指出,為落實司法改革決議意旨,律師法新增「公職律師」規定,以提升政府法律專業,完善政府法律制度,及協助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同仁在推動業務過程中,能妥適處理日益漸增的法律諮詢及訴訟等案件,並保障公務員法律權益。
& ~) A2 Y1 h$ y9 G7 T$ R! W8 d- E9 }+ w/ ]+ f# w
法務部表示,經廣納各界及律師等團體的寶貴意見,並蒐集外國立法例與專家學者論述,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提出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於今年3月31日通過,把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於今天三讀通過。
$ ^. U1 I. ~8 K( S- R7 f4 Y, r/ C8 U5 Y4 s& T
法務部強調,此次修法符合司改決議意旨,使律師制度與時俱進,更加完備,並使政府機關、機構及公立學校,可藉由公職律師的專業能力,提升政府法律專業能力,落實公務員法律權益保障,我國律師制度也將展開新紀元,期待未來公職律師能發揮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的使命。
3 C$ ~9 c  ~) }; u" E- C8 X9 j- b. a) d4 s) ~6 u+ A4 H5 s
[發帖際遇]: gravius去許願池往裡面扔了遊戲幣7元。
9 h% x7 X; v, P. m# D( k: y2 P% V& u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