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3/22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天(22日)上路,新制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在店內展示、供應、販賣「電子煙及其組合元件」或未經審查通過「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皆屬違法;基隆市衛生局今日稽查5處電子煙販售業者,有3間現場有相關的文字內容,涉有廣告違規之嫌,業者稱是改裝拆除尚未完成所致,後續將依相關規定辦理裁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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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l0 {- p! ~& Z! {1 e衛生局特別提醒民眾,新制規定「任何人在任何地點不得使用電子煙」,違者將處2000到1萬元罰款,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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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3 D: N# l6 w3 H2 g) k1 v基隆市衛生局局長杜雅惠提醒民眾,此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除了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外,其他修法重點包括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校園全面禁菸、管制指定菸品(如加熱菸)、禁用經公告之添加物、菸品警示圖文面積從35%擴大至50%。若有業者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類菸品或未審查通過的加熱菸及載具,最重將處1000萬元到5000萬元罰款,並令其限期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屆期未改善、回收、銷毀或退運者,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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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5 P. M- f- D7 @$ h: b杜雅惠進一步指出,依新《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展示「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或未經審查通過「加熱菸或其必要組合元件」,將處新台幣20萬到100萬元罰款;製作廣告、接受傳播或刊載電子煙等類菸品或指定菸品等必要之組合元件的訊息,將處新台幣40萬到200萬元罰鍰,希望網路業者能負起管理責任,積極主動刪除違法的販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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