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賣全家持股4大缺失 證期局今天開罰
自由時報 2023/02/14 泰山公司(1218)在去年12月初賣出4萬3300張的全家便利商店(5903)股票,遭到大股東質疑賤賣,爭議風波至今尚未平息。不過,金管會證期局今天針對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過程之缺失、總計有四大項,因此,開罰泰山之行為時負責人詹姓董事長48萬元。( l9 q: g3 d* s w# ` K0 r
, a1 x" K7 b$ d' ]$ V- a, \
根據泰山公司公告,去年12月2日經該董事會決議,出售全家公司股份、不超過4.35萬張;後在12月5日以每股187元,處份4.33萬張,交易金額共計80.97億元,處份利益達54.53億元。
]. B: Q5 H, @- f; L) a: p5 i
6 Z; Y& X* u1 r6 H3 I. t. e- J但從公發公司應遵守董事會決議之流程,泰山公司派仍有瑕疵缺失,而遭金管會出手開罰。& g4 _& Q6 t0 N0 [
" Y! q6 \1 ^" |* y! K1 J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查泰山企業去年12月2日董事會決議處分全家便利商店之股份前,第一、沒有依所定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進行評估並納入會議資料;第二、議案資料僅為一頁持股明細表;第三、會中就部分董事之詢問及要求提示文件亦未提供及補充;第四,列席之會計師及律師於討論及表決時均未離席。
- M+ b0 k2 ]% A c0 w* d" G; N4 w$ E3 H" f& n
證期局指出,經查泰山當初決議有違反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7條第1項、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第5條及第11條之規定,因此,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78條第1項第9款、第11款及第179條規定,處為行為之負責人罰鍰4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