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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台鐵將公司名稱刊政府採購公報致停權 聯合大地提告敗訴

台鐵將公司名稱刊政府採購公報致停權 聯合大地提告敗訴

自由時報 2023/02/09 前年台鐵太魯閣列車出軌事故,造成49死、近300人輕重傷,台鐵事後與廠商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終止部分契約,並以聯合大地監造人員「有未盡注意義務及業務登載不實」為由,涉有違反政府採購法,將其公司名稱刊登在政府採購公報,導致公司停權3年。聯合大地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認台鐵所為沒有問題,判聯合大地敗訴。可上訴。( I5 z& p8 J8 k+ T4 y

) }3 K- b: x: c5 ?7 \2016年2月台鐵與聯合大地於就「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邊坡全生命周期維護管理」案,簽訂公共工程技術服務採購契約,雙方約定由聯合大地負責辦理擋土設施現場調查、檢測分析與評估,並完成邊坡分級、急迫性補強工程設計及監造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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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1 V" S4 d3 l; v$ J0 x然而,2021年4月2日施工現場因吊卡大貨車掉落在鐵軌上,導致途經台鐵太魯閣列車發生碰撞釀乘客死傷。刑事部分,花蓮地院認定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犯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等兩罪,判刑7年2月,同公司監造職安管理員張齊富財也被判刑4年6月。6 p& A9 d9 O- w: \1 V! h+ _2 P6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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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後來通知聯合大地終止雙方部分契約,並認聯合大地有政法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4款「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訂約或履約,情節重大者」,以及第12款「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情節重大者」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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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聯合大地回函解釋,台鐵仍認聯合大地監造人員有「未盡注意義務及業務登載不實」等情況,涉有違反政府採購法情形,故將聯合大地公司名稱刊登在政府採購公報,導致停權3年;聯合大地不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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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6 ~  T; W: [. {  b! F北高行認為,李進福、張齊富財均未實際審查監造報表,便直接依據東新公司工地主任李義祥(被判7年10月、併科罰金50萬元)提供的工作日誌做成文件,可見聯合大地員工偽造相關文件,台鐵得依契約約定,終止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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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S" b. X/ V. L且聯合大地員工偽造文件,不僅顯示該公司監造督導能力不足,更破壞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的正確性,情節重大,符合政府採購法中「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情節重大者」事由,因此,台鐵依政府採購法將聯合大地公司名稱刊登在政府採購公報,導致停權3年,沒有問題,判聯合大地敗訴。& ^" g! f;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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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際遇]: gravius在路邊撿到一張信封,發現裡面有遊戲幣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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