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灣有事 日擬修法簡化自衛隊使用民港機場
自由時報 2022/12/07 為了能及時因應「台灣有事」,日本擬修改現有全國各民用交通設施的使用基本方針,希望在二○二四年三月前,開放自衛隊在平時能夠更易於利用民用港口和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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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濟新聞六日報導,一旦台灣有事,中國可能在開戰前於台灣近海集結兵力,自衛隊和美軍也將向周邊海域派遣大批部隊,如果基地不夠使用,靈活運用民間設施也是選項之一,日本政府目前想定可能運用的設施,主要是鄰近台灣海峽的西南群島等地的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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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7 |' g+ o. h* U鎖定西南群島民用設施3 Y8 \5 K1 m6 k* J
另一方面,機場和港口也是在地居民疏散的據點。在有事之際,預估鄰近台灣的先島群島居民將有十萬人撤離。為了在短時間內運輸,僅憑自衛隊和海上保安廳的設施可能無法消化。若在有事發生前使用民用設施,將更易於順利撤離居民。! F& H4 O. f5 }6 G& X, ]; a
* v& A5 y6 D1 m# d. Q: I0 P: Y0 b報導指出,目前尚無相關規定,賦予自衛隊在平時優先使用民用基礎設施的權利,自衛隊舉行演訓時若需要動用民用港口和機場,必須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防衛省表示,有時因為地方首長拒絕協助,而被迫變更演訓內容。! Z, e* }: X1 ~0 B
' s' `+ ` O7 Q$ d9 G& B日本自衛隊上月中旬和美軍舉行兩年一度的「利劍」大規模聯合實戰演訓,當時陸上自衛隊最先進的輪式裝甲車「16式機動戰鬥車」(MCV),利用空運首度運抵距離台灣最近的與那國島,也是事先取得與那國町町長同意,但沖繩縣知事持反對態度。3 |* W+ `6 ?8 L4 T' J-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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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政府擬修改國土交通大臣對各設施利用規定的「基本方針」,讓自衛隊在平時更便於使用這些民用設施,增列即使在平時,若有較高的重要性,自衛隊也能向地方政府要求使用的機制。政府內部也有意見主張,除了自衛隊之外,也應列入美軍使用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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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由於「基本方針」並無強制力,雖然政府期待地方政府積極合作,但實效性尚不明確。對於自衛隊希望增加民用設施的使用量,沖繩縣則主張,不能對離島機場和港口的民生利用造成影響。( Z7 l7 a3 O. Z3 i# y' r5 m1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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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日本在遭受武力攻擊時,現行的特定公共設施使用法規定,自衛隊可向地方政府要求優先使用民用設施,政府和執政黨也希望修法,提高這項要求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