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次出借帳號給詐騙集團 下場慘了
中時 林瑞益 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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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0 w: j1 _% e' o% K/ F在高雄台塑仁武廠任職的41歲吳姓男子涉嫌提供提款卡、銀行帳號、網路銀行帳號給詐騙集團,橋頭地院審理後以吳男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的洗錢罪,且吳男是累犯,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新台幣。# _" M% c5 X'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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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於今年5月取得吳男的銀行帳號之後,將帳號交給真實姓名不詳的成年男子,騙徒再透過通訊軟體Line詐騙被害人,劉姓與施姓等被害民眾陸續將款項匯入吳男的銀行與網路銀行帳號。被害人發現後報警。4 c+ ~$ Q( S: M9 E2 X. ~9 d: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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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到案時說,他在臉書(facebook)上看到青創貸款的廣告,與對方聯繫後,對方要他提供帳戶作為貸款核撥帳戶,自己因為相信對方才將帳戶交出,不知道對方是詐欺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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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後認為,近來媒體頻繁報導詐騙情事,也多呼籲民眾勿將帳號與提款卡、密碼交給其他人士,吳男已經有相當的社會經驗,且他曾經於2017年將帳戶交給詐欺集團使用,經橋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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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d+ i8 Q( t( G$ Z1 j+ V吳男這次的行為明顯可預知會遭詐欺集團利用,但仍將帳號與密碼交給他人。雖然他主張是為了創業做電商賣翡翠,所以貸款。但法官認為他前後供述不一,也沒有提供任何相關進貨管道、進貨資料、店鋪位址資料等佐證。因此,判處他處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1萬元新台幣。罰金可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