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燒死哥獨子 弟判賠70萬5千
8 R( |/ e; b' N6 z' f7 @: k; m1 b 更新日期:2009/06/19 18:43 黃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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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大村鄉一家鐵皮搭建的汽車修配廠,2年前發生火災,屋主3個年幼的兒女,和三哥的4歲兒子來不及逃生,4個人被燒死在閣樓裡面,擔任砂石車司機的三哥,當時因為和越南太太離婚,於是把獨生子交給弟弟照顧,他認為是弟弟的錯,告上法院,要求損害賠償514萬,法官認為,賠償金只要141萬,但兄弟兩人都該為兒女的死負一半責任,判弟弟得賠哥哥70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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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9月的這把火,不僅燒掉整間汽車修配廠,還燒死負責人和三哥的4個小孩,當時屋主試圖兩度衝進火場救孩子,無奈火勢太大,5歲女兒賴美惠、4歲兒子賴世芳和年僅2個月大的女嬰賴宛妘,3個親生骨肉,和三哥的4歲兒子賴冠勳,被活活燒死在2樓10坪大的閣樓裡,屋主賴義凱自己也雙手燙傷送醫,三哥接獲通知趕回家,激動地要人攙扶。死亡幼童大伯:「我弟弟就說,孩子啦,孩子沒逃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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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義凱夫妻同時間失去3個孩子的傷痛還沒撫平,沒想到接踵而來的是三哥賴義卿的不諒解,認為是弟弟沒有顧好他的4歲獨生子,一狀告上法院,要求514萬損害賠償。弟弟賴義凱的妻子:「已經(保險費)一半給他了。」記者:「已經一半給他了?」弟弟賴義凱的妻子:「然後房子修復也是我們拿錢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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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6 |0 w( K( Y6 P" \1 v$ H賴義凱的妻子說,當時三哥和越南太太離婚,一個人在台北工作開砂石車,把兒子交給他們照顧,他們一毛錢也沒收,沒想到發生意外,竟然翻臉不認,事後他們連自己小孩的保險金也賠給了哥哥,燒毀的修配廠也重新蓋好,同樣也賠給三哥,現在法官認為,兩兄弟都得為孩子的死,各負一半責任,所以判弟弟要賠償哥哥70幾萬。弟弟賴義凱的妻子:「我對這個判決,我覺得非常不公平,他都直接帶(小孩)回來,丟著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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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賴義凱打算上訴,多年的兄弟情,因為一把大火,帶走兩家4個小孩的性命,就此一刀兩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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