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10/02 針對預售屋擔保制度中的「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對於預售屋買家所繳納價金運用,內政部部長林右昌出席立院內政委員會時指出,首重幾項原則,包括優先保障購買預售屋民眾的權益,並在擔保機制可行下,擬定合理價金運用時間,目前主要考量時間點為地下室開挖或是地下室完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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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2 v" ~! N9 j) r/ |林右昌指出,目前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作為,將朝三大方向來討論。首先,優先保障預售屋購屋民眾權益,並明確規範預收款項必須確實運用在實際工程,且不能拿去支付管銷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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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則是研議預收價金動支時間點,像是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以開始動支。第三,若不幸碰上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購買預售屋民眾應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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