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1/19 鴻海(2317)先前因集團投資中國紫光半導體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主管機關秉持立場、公事公辦,依照相關規定對鴻海開發1000萬元,鴻海對此表示,未來將加強法規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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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海今天趕在小年夜前夕發佈公告,強調紫光投資案並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紫光公司股權是透過興微基金間接取得,該基金投資管理及營運均係由基金管理人決策,鴻海稱自身並不具主導投資決策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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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紫光事件曝光後,鴻海去年7月19日遞交主動陳報書,投審會調查期間,充分配合提供相關資料與說明,且於去年12月16日公告興微基金已全數處分對紫光公司的持股,在處分後,鴻海已無任何對紫光公司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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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4 S+ h. I/ L* e鴻海提到,此次被開罰1000萬元,佔去年自結合併營業收入的0.00015%,對股東權益或股票價格並不存在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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