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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虛擬貨幣先採「業者自律」 不列為特許行業

虛擬貨幣先採「業者自律」 不列為特許行業

自由時報 2023/03/30 行政院日前核定金管會為虛擬通貨(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原本外界以為直接納管。不過,金管會今天宣布,將以循序漸進方式,並採取兩大主軸「業者自律」及「資訊接露」進行;因此,虛擬通貨業者不列為特許行業、商品上架要自己審查,也不適用金融法規及不另立新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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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示,將與業者溝通後訂定「九大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預計今年第3季前出爐,然後,由業者訂定「自律規範」。7 P' Z- k, x6 |, h8 K1 q

; K+ L5 m/ p' ^, o九大指導原則分別為「資訊揭露」、「商品上下架審查程序」、「客戶與平台業者資產分離保管」、「交易之公正與透明度」、「洗錢防制」、「客戶(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安全」、「營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及「機構查核」等。6 Y- F" Y6 Y2 A* i

; l# K: M+ I# S4 N( x就上述指導原則,例如:業者資產和客戶資產要分離保管,可能會要求法定貨幣必須信託;商品上架要訂一些資格及條件,由業者或公會自行規範。" A' Q0 p4 v" \' v; i  r

- {) i: A. Z0 N* C6 r! K4 T不過,既然身為主管機關,金管會為何要採行「業者自律」?而非外界認為由金管會直接納管?為何不能比照電子支付機構,屬於特許行業,必須金管會同意,可以進行金檢,修法或立法進行監督?9 |0 |2 J5 @3 c# {8 c

; `! \( X5 T; i, {! U7 p) N& [邱淑貞說明,金管會是虛擬通貨的金融投資與支付性質的主管機關,我們原則是以現有的虛擬資產有關洗錢防制的法律基礎及架構,加上透過業者自律,讓客戶可以有信心,交易或購買的資產是安全的。唯有如此,這個產業才會發展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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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x  `! ]1 L7 a0 a' T至於能否對虛擬通貨業者進行金檢,金管會官員回應,就洗錢防制方面,法令已經授權讓金管會有檢查權,也就是說,金管會可以對虛擬交易平台辦理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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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k3 y) l! u1 o不過,外界質疑,未來若在所謂業者自律的架構下,試問,未來虛擬通貨的客戶一旦有糾紛,只能走民法、刑法,如何保障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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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邱淑貞回應,我們希望由業者成立的公會,來承擔多一點角色,也就是說,除了個別公司,讓公會可以做一些協調、申訴或調處。6 m. y- c1 e" O: N, W

- o! M, U3 ^) I# h, e0 p4 p. J「未來也不排除在管理機制會做一些調整!」邱淑貞強調,例如:現在不是特許行業,未來也不排除納入,等自律規範成熟,國際組織有更新規範,我們隨時會進行「滾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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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9 y2 \( N. T8 o鑑於虛擬通貨價格波動大,投機性高,因此,金管會強烈提醒國人買賣虛擬資產務必審慎評估風險。金管會強調,將參考國際監理趨勢提出對國內VASP管理架構之指導原則,以期保障客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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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F# M2 @' U+ l" P9 R此外,包括金管會及央行均強調,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並不是貨幣、投機性高,因此,國際間陸續將加密貨幣或虛擬通貨,統一改稱為「加密資產」 (Crypto Asset) 或「虛擬資產」 (Virtual Asset)。* ~$ D) {* K3 j" 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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