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11/08 雲林縣陳姓男子從事進出口貿易,2020及2021年被查獲透過設立境外貿易公司及個人外幣帳戶,收取及轉匯境外公司對其外商貿易公司款項,規避海外所得及逃漏稅捐等情形,核算須補稅處�
7萬6210元,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緊盯陳男帳戶金流,一發現有大筆金額匯入帳戶,立即連繫銀行核發扣押命令扣押匯款,在短時間內徵起467萬餘元。
8 s# `5 u ^+ f2 k; B* n6 [
9 i+ T0 ~1 R- v/ @嘉義分署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通報,擔任進出口貿易外商公司經理的陳男,在銀行設立境外貿易公司以及個人外幣帳戶,資金來源多為加拿大、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外國公司,2021年公司及個人外幣帳戶出帳金額計美金871萬餘元,資金流向10多個境外公司及個人帳戶,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研判,陳男利用個人外幣帳戶,有規避海外所得及逃漏稅情形。
% u( {# D7 C+ m$ {0 _( `
, x1 @; f, J*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依相關資料核算,2020及2021年海外交易所得達3465萬5508元,補稅處罰為467萬6210元。
" ~" u$ |) j( _+ W
" ^6 _4 @0 l- y5 o
嘉義分署收案後清查陳男財產狀況,派員到其住所查看生活情形,陳男原本表示願意全額繳納,但周轉現金需要一定時間,請嘉義分署暫時不要強制執行,但隨即行蹤不明、無法聯絡,嘉義分署立即通報限制其出境,並透過銀行扣押匯款,在短時間內將其欠稅款項徵起。
+ q$ k, z5 q* D) F! U0 j- z5 N( c7 ~, H3 O Z6 Z5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