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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偷飲料、便當約300元 法院判「50倍奉還」

偷飲料、便當約300元 法院判「50倍奉還」

自由時報 2023/09/19 陳姓男子被控半月內,在超商、五金百貨等處前,涉嫌竊取掛在機車前的飲料、便當等約300元,共做案3次,被橋頭地院依竊盜罪,分別判處拘役5、6、7天,併執行15天,如易科罰金共1萬5000元,「50倍奉還」。9 J1 @" O" a' X* K; ?

: K/ ]# u7 `+ F# A& d判決書指出,2023年3月2日晚上10點,至同月14日晚上8點,有竊盜、詐欺等前科陳姓男子,在高雄市大社等區「全聯福利中心」、「全國五金百貨」、「統一超商翠屏門市」前,涉嫌竊取張姓、謝姓、葉姓等被害人的飲料、便當,金額45元至上百元不等,總金額大約300元。& q3 d- M. j7 B

/ _4 I9 j3 t/ t3 @7 o轄區仁武分局接獲報案,調閱附近監視器清查,發現陳嫌涉案,傳喚他到案製作筆錄後,依竊盜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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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Q4 R) y8 T3 }+ a  M承辦法官開庭調查,審酌陳無謀生能力,雖坦承犯行,卻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分別量處拘役5天、6天、7天,併執行15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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