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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過馬路一半又原路返回 來回10多趟挨批「濫用行人路權」

過馬路一半又原路返回 來回10多趟挨批「濫用行人路權」

自由時報  2023/08/14 今有民眾在社群媒體發影片,1名男子在新北市板橋國中前不斷過馬路,看到有車經過就快步走到路中間,待路過駕駛放慢車速又循原路走回,就這樣走了10多趟,民眾見狀錄下影片發上網路,直呼「根本是故意的!」: E2 w$ h( H# U- R" S

- W; k6 r4 ?5 r. c  `9 z網友在社群媒體發影片貼文表示,有一名男子故意趁汽、機車經過時過馬路,待汽、機車放慢車速禮讓時,他又掉頭循原路返回路邊,提醒用路人行經板橋中正路時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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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影片顯示,男子站在中正路上板橋國中對面,看到只要有車經過,就快步走到路中間,見到來車車速放慢,他就慢悠悠回頭走回路邊,而該處並沒有行人穿越道,也就是斑馬線,怪異行徑引來不少路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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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貼文發出後引來網友討論,多半指責該名男子故意為之,表示一旁就有斑馬線與人按鈕式紅綠燈不使用,故意來來回回明顯是想賺保險賠償;也有網友套用周星馳電影梗打趣道「我跳進去、又跳出來了」,揶揄這名男子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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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山警分局表示,關於這名男子的行徑,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4條, 在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的路段,民眾需依規定穿越,且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違者開�0元罰鍰,但目前為止並未接獲民眾報案。1 |- F. F. K3 i0 V  k6 h+ L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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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無論行人或是汽、機車駕駛,皆應遵守交通規則,行人、車輛都必須遵守交通號誌、標線等各項規定,除了不跟荷包過不去,更是保護自身生命安全,期望民眾能協力創造更友善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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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帖際遇]: gravius到美國邊旅遊邊打工,賺了遊戲幣27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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