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冤大頭!台電買電多付34億元 向民間電廠求償還敗訴

冤大頭!台電買電多付34億元 向民間電廠求償還敗訴

自由時報  2023/07/28 台電與和平電力、麥寮汽電兩間民營電廠簽訂購電合約,未料兩公司與其他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降容量費率,致台電多付34億餘元。台電興訟要求兩公司給付34億元的資本費差額,並把判決書內容刊登於報紙上,一審被台北地院駁回,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兩造未成立協議,兩公司基於契約取得資本費差額,並無構成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不完全給付的問題,28日亦駁回上訴。
3 O# D- b& E- ?% |: [7 p( x. C% @  K& b! Z9 S- Z
判決指出,台電與和平電力、麥寮汽電簽訂購電合約,約定兩公司每月發電售與台電的電度,按容量電費與能量電費分別計價。2008年間,兩公司召開協商會議,與台電成立自同年5月12日起,調降契約容量費率。
( p* s$ ^+ [0 x: z' |8 n4 S' N& E- u1 D5 s  n  i- W
詎料,兩公司自同年8月21日起至2012年10月3日止,與其他民營電廠聯合拒絕調降容量費率,遲至2013年間,才與台電達成溯及自2012年12月1日生效的修約合意,致台電於2008年5月12日至2012年11月30日期間,受有給付和平公司、麥寮公司資本費各146億2747萬9387元、102億1129萬5443元的損害。
3 d, F6 X& A& |
: r; W; \: g/ m台電依照公平交易法與民法等規定,請求和平、麥寮各給付17億5521萬5664元、16億5143萬4288元本息的資本費差額,並將判決書內容登載於報紙上。. s# A3 D; F* |. m" R- ]
- }/ u  C+ O! _2 @! X
但高院認為兩造未成立協議,也就是兩公司並無同意台電所提容量費率調整方案的義務,因此,兩公司基於契約取得資本費差額,遲至2013年才與台電達成修約合意,並無構成不當得利、侵權行為、不完全給付的問題。! ?% u2 d6 R# s9 @5 L  G
5 b% c/ e) T4 d5 S1 M# B. |# {
兩公司固然違反公平法規定,惟台電於兩造合意修改契約前,兩公司本有依契約收取資本費差額的權利,台電亦負有給付的義務,兩造於2013年達成修約合意,兩公司依該合意的修約內容,亦有收取資本費差額的權利,台電依該修約內容,同負有給付義務。& i& s/ |; Z; W) R

8 e5 G7 ?/ @3 M! l: \高院認為,台電是依兩造合意的契約內容給付資本費差額,與民營電廠的聯合行為無涉,難謂台電因聯合行為致受有給付資本費差額的損害。兩公司也無締約上過失責任,台電不得依民法第245條之1請求賠償資本費差額損害。且締結契約時,台電已知契約期間利率變動風險,則簽立後市場利率水準的變動,不適用無情事變更原則。3 L+ M* m8 j: Q; E! {) j. @

5 @; [: b1 Z% v高院因此認為台電請求賠償於法無據,駁回其訴,可上訴。本案合議庭成員為審判長兼受命法官邱育佩、陪席法官湯千慧、陪席法官譚德周。  K& L9 G, \. l; n  D4 j

) l4 ^+ k0 w! H4 u( U: s
[發帖際遇]: gravius到蒙古參加射箭比賽得第一名,獲得獎金遊戲幣70元。0 ^7 \- k8 c9 D# R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