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7/02 新北市中和發生未禮讓行人肇事首例!52歲蔡姓公車駕駛,昨天行經中和路、景安路口時,撞上過馬路的85歲趙姓男子,造成趙男骨折送醫;由於前天開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規正式上路,蔡男將被處以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9 a9 I1 }3 Y Y3 z+ D" y# ~/ q2 Y0 p& G
為終結「行人地獄」標籤,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6月30日新制規則正式上路,提醒車輛未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最高可開�

00元,而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可處72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致人受傷者,將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會吊銷其駕駛執照。
5 m. J" d( @: x D3 X" q3 n3 b, r( E# G* _+ R
中和警分局調查,去年才拿到職業大客車駕照的蔡男,昨天上午10時許駕駛綠3公車載客,沿中和路外側車道右轉景安路時,未注意正要過馬路返家的趙男,竟直接將趙男撞倒在地,警消獲報趕抵,發現趙男右手肘骨折,緊急將其送往部立雙和醫院救治,幸無生命危險。
1 f' m2 Y. {4 A# D3 W, _- s% x5 x* C: S2 @
警方表示,蔡男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但因蔡男右轉時,未停讓行人穿越道上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4項舉發,處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職業大客車駕照1年。
; |( v# [1 Z0 o7 L- R# X/ y" b
! p: d v+ z2 W: ~7 P中和分局分局長陳忠龍呼籲,駕駛人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請務必停車,等待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始可行駛,若有違反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若因未停讓行人通行,因而肇事致人受傷,最高得處3萬6000元罰鍰。行人通過馬路,也請務必遵守號誌管制及停看聽,步行快速通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