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4/02 今年3月31日起提高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讓罰則,新制上路首兩日,台南市警局6處科技執法路口共偵測到155件違規。警局提醒民眾務必建立正確用路習慣,會持續評估易肇事路口及學校附近設科技執法設備。今年9月底前將在3處易肇事「閃紅號誌」路口啟用科技執法設備,取締行經車輛未停車再開;也會加強警力巡邏、稽查,維護路口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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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局於去(2022)年12月即於南市6處路口(北區公園路與公園南路口、北區和緯路與海安路口、中西區南門路與健康路口、中西區府前路與西門路口、東區中華東路與崇明路口、新化區中正路與中山路口)啟用「車輛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新制上路後,今年3月31日、4月1日兩天共偵測到155件交通違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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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Y, I& _8 T6 j南市警局更預計在今年9月底前,於3處易肇事閃紅號誌路口(中西區中成路與慈音街口、北區公園路1092巷與公園路1074巷17弄路口、東區中華東路2段41巷與富農街2段路口)啟用「車輛行經閃紅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科技執法設備,加強相關違規取締,督促民眾養成正確用路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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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施行新制針對汽車未禮讓行人,以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規定停讓提高罰則。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現行小型車處�
00元、大型車處�
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罰款(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
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
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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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2 f# C+ D% ~, F" ^2 C- x4 g9 ~; j「非號誌化路口安全」支線道車若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或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
0元提高為機車處�
00元、小型車處�
00元、大型車處�
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由現行處�
0元提高為機車處�
00元、小型車處�
00元、大型車處�
00元,提醒民眾多加留意,以維護車輛與行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