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01/19 基隆市警局鄭姓小隊長等八名刑警與天道盟林姓分會長餐敘,鄭雖依規定事前申請及事後報備,但他申請的內容是「諮詢」幫派分子,實則是餐敘及慶生,被基警督察科認定「申請內容不實」仍遭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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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J7 ^0 o. B/ V看法一:輕鬆狀態才能取得情資
- k6 T+ L2 j+ n0 ]; ^" P# ~警界對此有不同看法,有人認為「諮詢」的方式可以多元,比如泡茶閒聊,甚至小酌兩杯也無不可,在輕鬆的狀態與合宜的氣氛下搜集資訊,才可能取得真正有價值的情資;另有人認為,申請的內容和方法要非常詳細,較能防範「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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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法二:詳細較能防假公濟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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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對此指出,跟特定對象接觸交往,應將人、事、時、地、物,以及接觸經過與成果,具體敘明,不能籠統帶過,這次案件因流於形式,未能依據實際經過報告,才導致遭到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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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q5 m, G0 R$ B _警政署表示,根據「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原則禁止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如因公務需要,應恪遵「事前報備、事後報告」規定,且申請接觸事由及報告內容均應「具體明確」,這些內容包含接觸交往的原因、經過、成果,以及預計多少人參與、參加人員有哪些、地點、預計蒐集那些情資等,清楚具體敘明,以落實風紀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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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基隆市警局初步調查結果顯示,鄭姓小隊長雖有事前報告,但內容申報不實,餐敘行為與申報目的不符,慶生畫面又遭他人錄影轉傳,造成社會觀感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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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_3 `: S: m$ X9 ]" _2 R警政署表示,署長黃明昭去年十一月廿八日召集各單位督察主管至署,召開維護警紀並重申整飭決心,也親赴各警察機關召開精進警察風紀作為座談會,要求各機關務必破除情面、主動積極查處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且追究到底,絕不徇私護短,以維護警察優良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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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 y/ z$ }# `, [2 p- K$ e基隆市警局指出,員警與特殊交往對象(治安顧慮人口,像是毒品人口、幫派分子)互動時,事前、事後均須向主管申報,敘明互動目的、原因與經過;鄭姓小隊長申報時,僅寫「諮詢」幫派分子,卻與幫派分子餐敘,事後也未詳報與幫派分子餐敘的經過,違反規定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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