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2023/10/28 依規定集合式住宅每年11月前都要針對社區消防器材狀況進行申報,未申報者可罰款2萬元,消防局發現未申報社區都是無管委會社區,由於罰單要住戶共同分擔,導致住戶也四處陳情,為此消防局成立專案針對580處社區進行輔導,目前已有524處社區完成申報,其餘56家將持續輔導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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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s. O) m0 |; B; y議員呂林小鳳表示,有住戶向她反映,居住的老舊公寓莫名其妙接到消防局的罰單,由於這些消防設施多年來都沒有人管理,也不知道怎麼申報,而且罰單金額2萬元,要住戶平均分攤,它們只有1、20戶住戶,大家都喊吃不消,希望消防局能以輔導代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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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長龔永信表示,依據「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集合住宅每年11月必須完成申報,未依規定委託消防專業技術人員或專業檢修機構檢修可裁罰2萬元,一般設有管委會的社區,都會直接委託專業人員辦理,反倒是未設管委會的社區,根本不知道要申報,消防局才以專案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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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永信說,對於未設管委會的社區未申報者,除逐戶發宣傳單通知外,還會針對社區民眾召開說明會,說明申報的流程、方式,原則上,建議住戶成立管委會是最佳方案,不僅可專責單位負責,未來還可申請公寓大廈修繕補助,但未成立管委會者,只要協調專人負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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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社區消防安全設備,包含「緊急照明燈」、「出口標示燈」外,還有「室內消防栓」、「自動警報設備」、「自動灑水設備」、「自動排煙設備」,各社區狀況都不一樣,原則上只要原有的設備維持可使用狀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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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5樓(含)以下公寓,被歸類為非公共使用建物,未要求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只有6樓以上建物必須申報,針對56處未申報社區,將持續輔導其完成檢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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