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轉貼] 6兩重金鍊遺失1個月遍尋不著 警察果然成為他最後希望

6兩重金鍊遺失1個月遍尋不著 警察果然成為他最後希望

自由時報 2023/03/13 林姓男子上個月意外遺失愛妻所贈的4兩重金項鍊,這1個月來日夜讓他想破頭,也翻遍所有可能去過的地方,只想尋回那條意義重大的金鍊,直到日前想無可想,只好試試最後的希望,向桃市警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報案,所長張邦寧得知他的難處,仔細過濾赫然發現,拾得物中確實有條金鍊,經通知林男,果然尋回愛妻金鍊,讓他樂不可支,本月11日特地返回大樹所致謝。" i6 s. l+ H2 O) s4 ~4 ?" U3 `
- Y9 X9 D& W( a3 y+ v
桃園分局表示,擔任職業駕駛的林姓男子今年2月不慎把妻子贈送重6錢、市價近5萬元的金項鍊弄丟,那是妻子特地送給他的,意義十分重大,由於遺失當天,他曾經去過醫院,健檢時曾經將金鍊由脖子上取下,當時放在口袋,所以極可能就是當天丟失,於是回想當天去過的所有地點,徒步沿街逐一尋找。
8 ]- H3 |2 D  I9 h) }( _, ^& o+ E# [, M3 h5 i. s8 i2 ^
林男表示,就這樣找的近一個月毫無頭緒,也猜想這樣貴重的物品若遺失,極大可能是找不回來了,為免妻子擔心難過,他甚至打算再買條相仿的項鍊戴上,只希望愛妻不會發現,就在打算徹底放棄不再找尋金鍊子之前,途經桃園分局大樹所,便將希望全數寄託在警方身上。
7 N0 |, i( M0 v! V1 n. O9 R- v8 c5 y5 f! e0 e
大樹所長張邦寧得知林先生的難處後,積極協助過濾查詢,發現2月曾有熱心民眾在桃園區桃鶯路撿到遺失的項鍊,當時員警依拾獲遺失物相關規定受理後,將拾得物移請偵查隊辦理後續事宜。
1 f: {% Z# n% A* M1 `' W
6 R5 M/ \1 J" {) K張邦寧於是將林先生遺失項鍊的成色、花紋及重量等資料,向偵查隊承辦人查詢比對後,發現極為相符,於是連絡林前往確認,林某一眼就認出自己的項鍊,失而復的心情讓他欣喜若狂,立即辦理認領手續,並回到大樹所向所長及同仁當面道謝,感謝警方秉持同理心,熱忱積極的協助,讓他尋金成功。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