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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台義親權案8歲童初一免赴義 人本:台灣是守護小孩之先進國家

台義親權案8歲童初一免赴義 人本:台灣是守護小孩之先進國家

自由時報 2023/01/19  義大利籍商人與我國籍詹姓母親爭奪8歲女兒的親權事件,最高法院今(19日)作出裁定,在抗告確定之前,緊急停止執行北院之裁定。人本教育基金會晚間發聲明表達肯定,女童總算能暫時安心留在台灣過年,大年初一不會被強制出國,台灣是一個會傾全國之力,守護小孩的先進國家。+ `6 [5 A1 [  U5 t7 a; _)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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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立委邱顯智、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魚麗人文主題書店.魚麗共同廚房執行長蘇紋雯(陪伴當事孩子3年的協助者)、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資深專員蘇弘暉今共同為女童發聲。6 `( L! \* D' D9 w8 |# n

5 C+ a/ m: J( t. ~人本聲明表示,對於最高法院充分運用職權,避免孩子的權益遭到不可回復的侵害,作為台灣公民社會的一份子,深感欣慰,但緊急停止執行只能保護孩子到抗告確定前,孩子被強迫出國且無法確保可回國的狀況,仍隨時都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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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N: s2 A% y; y+ Q! r人本表示,國人對最高法院的裁定都會倍感溫暖,但仍需要大家持續守護,使更多孩子們在法庭中擁有受聆聽、意見被審慎考量的權利,相信台灣已是一個會傾全國之力守護小孩的先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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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 _6 F3 [: Z6 V* ]; @7 |女童律師團表示,111年5月27日大法官做出111年度憲判字第8號判決,強調兒童人格權、表意權在司法中的重要性,但台北地院承審法官或因迫切實踐友善父母原則,而在大年初一本該團圓的日子裡,堅持女童應去義大利,感謝最高法院願意在農曆春節前,力排眾議聽取女童意見,並支持女童可擁有自己的律師且立即裁定停止執行,實現司法救濟的最高可能性,真正保障兒童人格權與人性尊嚴。; [$ O4 R% J9 s5 ]! ?

7 a1 f* b! ]6 C9 s. v9 V律師團表示,在吳憶樺案件中,台灣各界留下許多遺憾與檢討聲浪,本件女童的勇敢,正是讓台灣社會重新面對兒童權利的重要時刻,無論最終司法判決是決定讓女童與爸爸或媽媽生活,只有不被迫選擇或分離,才能滋生出健全良好且無恐懼的愛,才是真正的愛。' c) u& d+ g' g' K/ r1 ^( J; c5 |

$ T/ K5 ~1 |% A- l, X媽媽律師團則表達,孩子非常愛爸媽,她只希望可在沒有恐懼的情況下愛爸媽,而不需要被迫選擇,在爭訟中確保孩子的知情權、訴訟權和表意權,最終孩子該在哪裡生活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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