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瑕疵嗆建商500萬擺平 房客恫「有黑白勢力撐」下場
自由時報 2022/12/14 1名建商老闆賣房子給陸姓民眾,陸民入住後指房子有漏水、龜裂問題,又不滿建商修繕處理,2019年11月某日要求老闆與兩名幹部當面協商,陸與同夥蔡民到場嗆「處理社會事沒在錄音」,要老闆等3人交出手機並搜身確認無錄音裝置,接著陸叫罵「如處理未讓他滿意,工地動不了、房子恐賣不出去」,要求建商拿500萬元來擺平,建商嚇得假意允諾付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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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建商控訴,與對方協商時,除了手機、皮夾等物被要求交出保管,對方嗆如處理得不令人滿意,別想離開,其他工地也不要動,公司哪裡有工地都知道,看要黑的、白的都有;隨便找幾人到工地亂,看房子還要不要賣,社會事在處理都是500、1000起跳,過了今天就不是500可以處理。最後陸民要求建商拿500萬元出來擺平。3 t% Y8 B& ])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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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民還對建商恫稱「到民間公證人處乖乖配合辦理公證,否則亂來,黑白兩道就會來」。建商說,他不得不在公證書、和解協議書簽名同意付陸500萬元和解金,但這是陸脅迫他取得的和解金債權,侵害其自由權,提告要向陸、蔡兩人求償500萬元精神損失。8 n. I" {( D" G5 J0 j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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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民事法官調查指出,此案刑事部分,陸與蔡兩人均犯恐嚇得利罪,各被一審判刑9月與6月,因被告與檢方都不服判決結果,上訴二審中;另,此案在今年10月底一審民事庭辯論時,被告改口說在刑事案二審開庭時已做認罪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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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官據此認定陸與蔡兩人確有對建商恐嚇取財的事實,考量雙方財力、社會地位與被告對原告恐嚇承諾交付款項造成的心理傷害等情狀,判陸、蔡兩人要連帶賠20萬元給建商,此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