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防詐小叮嚀》帳戶,凍結而非查封 傳票,郵寄而非傳真

防詐小叮嚀》帳戶,凍結而非查封 傳票,郵寄而非傳真

防詐小叮嚀》帳戶,凍結而非查封 傳票,郵寄而非傳真
8 _# w; {, C' R* I) f( M4 d 更新日期:2009/04/23 04:09
4 o- g  E! Z; x5 z記者余瑞仁/特稿
6 }' e( |9 [, ~7 N$ c1 A4 a; j: e5 B- X( p' f2 O
0 L' }% ^8 Q/ \3 l4 v
桃園縣楊梅鎮曹姓獨居老婦險遭詐騙,騙徒就是用當下詐騙集團最常使用、也是民眾最容易受騙的手法,也就是假借官署指稱民眾犯罪、洗錢等理由,以帳戶會被「監管」,要求民眾將錢存入「指定帳戶」,利用民眾對司法機關的忌諱與不熟悉法律程序等弱點,營造恐慌氣氛而騙錢。
2 k8 U; y4 u0 X9 U
' |% M- o5 I) t' k6 O: j% _9 x1 o) F. L& Q% w7 I$ O
其實,只要認清楚,如果司法機關真的發現洗錢犯罪,不可能會事先告知嫌犯「我要查封你的帳戶」!而是先「凍結」帳戶再說。如同詐騙集團使用的人頭帳戶,一旦發現就列為警示帳戶,且不經通知就直接凍結帳戶內的存款。
- f7 Y3 C" W/ @
& l* O; a1 ~1 {1 F  E6 g( u: n" D% G. ?3 ~
此外,司法機關的傳票都是以「郵寄」方式送達,而情節重大的犯罪,檢察官更會直接發出拘票給司法警察執行拘提,而且,只要涉及金錢,偵審機關都得先經過開庭,當庭告知指定繳納的公庫,根本不可能「派員到府收款」。

吾不輕挑戰端!~但無端犯吾者,吾必反擊之.....!
自你[出口成髒][不知收斂]伊始,就該有所覺悟!
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此事難了,報應會來的!
勿慌,莫急...你慢慢等吧!
魑魅魍魎~惡靈退散...

TOP

發新話題